企业信息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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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广州越秀离婚律师事务所 鑫霆 离婚协议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265
  • 价格:8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23.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离婚协议书律师,天河诉讼律师,越秀离婚律师

    广州越秀离婚律师事务所 鑫霆 离婚协议律师详细内容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案例:  原告王某与被告朱某强原系夫妻,原告起诉要求离婚后,被告擅自将房屋和车辆转让他人。

     

    日前,*经过审理认为,被告在离婚时擅自处分或隐藏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依法可以少分或不分,故依法酌定被告将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所得价款的70%给付原告。原告王某、被告朱某强于2007111日登记结婚,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双方共同财产:轿车一辆及位于某房屋。此房屋实际系婚姻存续期间被告于2011829日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购买的,该房屋价款384420元,在签订合同时支付164420元作为定金,余款于2011915日前按揭贷款付清,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被告于2014214日将该房屋转让,因此与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解除了上述合同,自认转让价款为18万元,剩余贷款由买受人代为清偿;轿车登记在原告名下,20141月份由被告转让与他人,自认转让价款为4.5万元。

     

    原告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经审理认为,原告起诉要求离婚,被告亦同意离婚,故对此予以照准。

     

    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应予分割及应如何分割,从原告所提供证据及被告自认的事实看,被告在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后,并无证据证实经与原告协商即将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房屋及车辆对外转让,虽然被告称上述转让所得款项用于向案外人清偿,但并无证据证实,上述款项亦未用于原、被告夫妻共同生活,因此认定被告在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后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所得款项仍存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当予以分割,且因被告在离婚时擅自处分或隐藏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依法可以少分或不分,故依法酌定被告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所得价款归被告所有,被告给付原告70%的财产差价款。

     

    对于原、被告所主张的夫妻共同债务,其中原告所主张的向其兄王青借款16万元,虽系原告单方出具的借条,但存在银行往来凭证予以佐证,可以认定双方确存在上述款项的往来,被告虽主张上述款项系王青用于清偿此前对其所负债务及承诺的好处费,但并未提供反证,且不合常理,因此对被告上述抗辩不予采信,从款项转入后的支出情况及原、被告庭审陈述看,上述款项主要用于原、被告购买房屋,因此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原告主张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理由正当,依法予以认定。

     

    对于原告主张的对其兄王洪所负债务及被告主张对其子朱长鸣所负债务,原告仅提供借条及王洪出具的情况说明,被告则仅提供银行交易明细清单等书证,债权人均未出庭,且并无其他证据证实上述借款具体用途,亦无法认定双方存在举债的合意,故对于上述债务在本案中不予处理,可由债权人另案主张。

     

    邹律师(**律师团队 良好状王) (总部 高级合伙人 硕士 经济师 税务师 会计师) 1992年全日制中国良好着名政*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兼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资格资质,复合型、*型律师,着名婚姻家庭继承律师,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理众多各式各类婚姻家庭继承案件。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特擅长大案要案风险代理、胜诉取酬!近25年执业经验。

     

    法官说法: 本案的意义在于,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份,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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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