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天河区离婚律师 鑫霆 离婚咨询律师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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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优势一对一服务 所在地广州 业务范围民事、商业、刑事等 服务内容法律服务 服务周期按实际情况定

离婚也就是脱离婚姻关系,是指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坚决,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关系。


离婚律师相关法律:

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广州天河区离婚律师

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


广州天河区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和1989年11月21日《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的;

6、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9、因感情不和,经判决不准离婚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义务的;

10、一方与他人通、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经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感情的;

12、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13、因其他原因导致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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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奉行“创意”秉承“客户至上,以人为本、以诚取信、以质取胜、以新争天下”的质量方针和“正正直直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企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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