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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8 2218 8271;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法律允许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形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过一小时。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过三十六小时。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但有些特殊情况是不可以拒绝加班的。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是专业劳动纠纷律师是劳动纠纷专业型法律服务团队,该团队专业从事劳动纠纷和工伤赔偿法律事务的处理,团队百分之八十的案例都是与劳动纠纷和工伤有关的案件,具有较强的劳动纠纷诉讼代理实战操作经验,团队在劳动经济补偿、赔偿、二倍工资、加班费、以及劳动工伤赔偿等方面,具有自已*特的办案风格和理念,能够*及时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需要支付的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经中国**部和广东省**批准成立以来,逐步发展成为一家管理规范和自购办公场所的中型律师事务所,是专业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众多客户和行业中拥有广泛的声誉! 本着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倡导专业制胜之道的执业理念。 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4年,系*婚姻法、民事诉讼、公**、合同法、经济法律师,为广州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劳资纠纷、交通事故及其他侵权赔偿、经济合同、公司业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得广大当事人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