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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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广州市天河区离婚代理律师 越秀区婚姻律师事务所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171
  • 价格:8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21.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越秀区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广州市抚养权纠纷律师,广州白云*婚约财产律师

    广州市天河区离婚代理律师 越秀区婚姻律师事务所详细内容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案情:

     刘某(男)与朱某(女)于婚后生育一子刘某某。因家庭琐事及经济原因,夫妻关系不睦并引发肢体冲突。此后刘某起诉至*,要求离婚并抚养刘某某。刘某长期在外地,诉讼中,未经朱某同意将刘某某带回浙江老家居住生活。

     

    为确定刘某某的抚养权问题,人民*委托区妇联对刘某某的抚养情况进行调查。区妇联派出调查员调查后出具了调查报告,载明:刘某某此前基本由朱某一人抚养,刘某回南京后很少回家,也不承担家庭义务;刘某某上幼儿园期间基本上由朱某负责接送和孩子的全部生活,朱某也注重孩子的英语和数学方面的学习培养。刘某趁朱某不备用刘某某喜欢的平板电脑将其哄走,朱某得知后多次联系刘某,刘某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区妇联认为刘某某由朱某抚养更为有利。

     

    *均认为根据双方的举证及区妇联的调查情况,可以看出刘某某从小主要随朱某生活,母子感情深厚,而刘某未经朱某同意擅自将刘某某带到浙江老家生活,导致双方在抚养和探望刘某某的过程中发生争执,不利于刘某某的健康成长。为更有利于刘某某的成长、教育,使其有一个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判决刘某某由朱某抚养。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强律师】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诉讼离婚案件,涉外离婚案件,调解离婚案件,代拟夫妻离婚协议,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律师邹律师,执业24年,经验丰富,赢得众多当事人优秀口碑。

     

    可以委托本所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型婚姻律师:专业积累,能为您设计多种离婚方案、较优的财产处理措施,获得较多财产利益和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离婚律师团队,本所高级【**律师】【邹强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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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