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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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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广州佛山离婚纠纷代理律师 鑫霆 新婚姻法怎么离婚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176
  • 价格:8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0.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新婚姻法离婚律师,广州天河区涉外离婚律师,广州越秀区未婚生子纠纷律师

    广州佛山离婚纠纷代理律师 鑫霆 新婚姻法怎么离婚详细内容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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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公众号搜索:邹强团队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强律师】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诉讼离婚案件,涉外离婚案件,调解离婚案件,代拟夫妻离婚协议,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律师邹律师,执业26年,经验丰富,赢得众多当事人优秀口碑。

     

    可以委托本所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型婚姻律师:专业积累,能为您设计多种离婚方案、较优的财产处理措施,获得较多财产利益和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专业的婚姻调查团队:对一方出轨、重婚、转移隐匿财产及伪造债务等为您收集证据,挽回损失,同时在离婚诉讼主张对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

     

    201563日,彭某、邹某经A*判决离婚,同时判决分割了部分共同财产,其中双方共有的坐落于B地一幢房产未予以处理。在上述判决生效后,彭某多次催促邹某处理剩余房产,但邹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后彭某向邹某住所地A*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A*以该案涉及不动产为由而不予立案,建议彭某到不动产所在地B*起诉。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不动产处理的,管辖*如何确定?

     

    是按照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还是按照不动产专属管辖原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实际中存在一定分歧,各地*也有不同的观点的裁判。

     

     

    **种观点认为本案系离婚后财产纠纷,争议财产涉及B地房产。根据《*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三十三条**项规定,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本案应由B*管辖。

     

    *二种观点认为本案系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之诉,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审理本案仍然要适用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本案应由A*管辖。

     

    民诉法分别对一般管辖和专属管辖进行了相关规定,一般管辖是较基本的管辖原则,专属管辖是对一般管辖的补充规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本案虽然涉及不动产,但离婚后财产纠纷是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分配不服提起的诉讼,属于婚姻家庭纠纷范畴。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请求权基础和法律关系是婚姻关系,不是基于物权关系或与不动产有关的合同关系,故不属于不动产纠纷范畴。综上,本案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规定,而应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即由邹某住所地A*管辖。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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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