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案例:
小杨在A公司上班,看到同事小刘因为脚伤不能上班,于是非常“仗义”的帮小刘考勤,结果很快就被公司发现了,这种行为自然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根据公司员工制度规定,“员工必须由本人亲自刷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刷卡,一经发现,者与持卡人均视为当日旷工。”公司向小杨下发违纪通知书,累计旷工14天,并给予严重警告。该通知书尾部载有:“我已收到公司的违纪通知,愿意接受公司的处罚,保证今后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签收:”。小杨认可了考勤事实,A公司与小杨进行谈话并表示签收该通知书则不会将其开除,否则将严肃处理;小杨则表示愿意接受减少薪酬的处罚,但由于担心小刘会因此受到公司处理而拒绝书写保证书及拒绝在违纪通知书上签字。A公司见小杨如此的不配合,于是向他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小杨不服此事,在收到通知书后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0000元。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是专业劳动纠纷律师是劳动纠纷专业型法律服务团队,该团队专业从事劳动纠纷和工伤赔偿法律事务的处理,团队百分之八十的案例都是与劳动纠纷和工伤有关的案件,具有较强的劳动纠纷诉讼代理实战操作经验,团队在劳动经济补偿、赔偿、二倍工资、加班费、以及劳动工伤赔偿等方面,具有自已*特的办案风格和理念,能够*及时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
仲裁委驳回了小杨的索赔请求。小杨不服该裁决结果,于是诉至*。*从下面两方面进行了判断:
1、关于小杨是否知晓A公司规定与处罚。
**,上下班打卡为当前企业通常会使用的考勤记录方法,这一制度的意义在于,用人单位以此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约束及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亦是单位对员工进行日常管理、考核、支付薪酬的衡量标准之一。由作为考勤对象的员工本人打卡是制度目的实现的前提基础,员工在知道单位需打卡的同时,亦应通常理解为是对本人上下班时间的记录,而卡则无法体现被卡人的工作时间,卡人的行为亦对打卡考勤制度产生了干扰。
*二,小杨知晓公司规定了不得卡。庭审中,小杨以公司无规章制度抗辩,但由日常行为惯性推断,小杨亦应在较低程度上对员工不可替他人卡一事持知悉态度。*三,公司已就《集团制度》向小杨进行送达与培训,则小杨应当知晓该制度中不得卡及相应后果的规范。
2、关于A公司是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予履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给予其解除劳动合同。小杨十余次代他人刷卡,依照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与《集团制度》中的规定,公司可以与他解除劳动合同。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是专业劳动纠纷律师是劳动纠纷专业型法律服务团队,该团队专业从事劳动纠纷和工伤赔偿法律事务的处理,团队百分之八十的案例都是与劳动纠纷和工伤有关的案件,具有较强的劳动纠纷诉讼代理实战操作经验,团队在劳动经济补偿、赔偿、二倍工资、加班费、以及劳动工伤赔偿等方面,具有自已*特的办案风格和理念,能够*及时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