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微信:bfzyw168 点击关注

    企业信息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11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房屋产权转移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广州白云区合同法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195
  • 价格:8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0.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白云*合同律师,广州专业房屋权属纠纷律师,广州房产继承过户律师

    房屋产权转移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广州白云区合同法律师详细内容

    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房屋买受人基于买卖双方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合意占有房屋后,请求出卖人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适用解析:《合同法》**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据此,房屋出卖人负有向买受人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即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义务。房屋出卖人逾期不交付房屋的,买受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该项请求权属于典型的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自无争议。


    而房屋交付后,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现行法尚无明确规定。一般认为,买受人基于双方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占有房屋后,请求出卖人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手续,此种请求权具有合同依据但已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债权,具有一定的物权性质,其目的在于将以取得所有权为目的合法占有递进为完满的所有权。此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不会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紊乱,故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裁判要旨:未约定履行期限且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人**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未限定履行义务的宽限期,且债务人亦未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应当认定该合同的履行期限始终不明确,不能仅以债权人是否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来作为判断是否**过诉讼时效的标准。

     

    适用解析:《较高人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六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六十一条、*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适用该条规定中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应当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2)双方当事人依照《合同法》*六十一条、*六十二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履行期限;(3)债权人已向债务人主张履行义务;(4)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给予了履行义务的宽限期;(5)债务人在债权人**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未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5个条件,诉讼时效期间方可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且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如果债权人**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未限定履行义务的宽限期,且债务人亦未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则应当认定该合同的履行期限始终不明确,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并不存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对此,不能仅以债权人是否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来作为判断是否**过诉讼时效的标准。如果债权人在向债务人主张履行义务时至始至终都未明确履行期限,仅仅是催促债务人履行义务而未对履行义务的宽限期作出限定,则诉讼时效期间就不能简单的以债权人是否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作为判断标准。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执业经验丰富。邹强律师团队25年执业经验,专业代理房产买卖合同、承包合同、运输合同、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纠纷案件,多年来累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办案技巧。25年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

     


    http://gzxf01.cn.b2b168.com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