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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任何意向或咨询委托,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8 2218 8271;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13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递交离婚诉讼状。诉讼离婚相对是比较费时费力的,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也就是必经的一步了。 邹律师团队办理婚姻继承纠纷类案件的业务领域主要包括: 1.婚前同居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婚前财产见证; 2.婚姻效力纠纷、婚内协议见证、离婚咨询、离婚协议; 3.诉前调解、离婚诉讼、财产调查、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争议纠纷; 4.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及共同债务处理纠纷; 5、子女抚养权变更纠纷、探望权纠纷、抚养费纠纷; 6.婚内婚外情调查、婚内财产调查、重婚调查和诉讼; 7.赡养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涉外继承、收养及涉外收养手续委托等。 可以委托本所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型婚姻律师:专业积累,能为您设计多种离婚方案、较优的财产处理措施,获得较多财产利益和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专业的婚姻调查团队:对一方出轨、重婚、转移隐匿财产及伪造债务等为您收集证据,挽回损失,同时在离婚诉讼主张对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三十四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经中国**部和广东省**批准成立以来,逐步发展成为一家管理规范和自购办公场所的中型律师事务所,是专业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众多客户和行业中拥有广泛的声誉! 本着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倡导专业制胜之道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