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房地产纠纷律师 新 物业管理费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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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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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111,朱某夫妇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34,朱某从物业公司拿到钥匙后便于次月开始装修,同年8月完工。但朱某一家并未立即入住,直到201410,朱某全家才正式入住新房。朱某夫妇以“20135月至20148月装修期间属于房屋空置”为由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诉至*。

 

*审理认为:在房产销售领域,空置房是指房屋竣工一年后没有售出的房屋,因此类房屋的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缴纳,故物业服务领域的空置房应当是指已经销售并交付给业主但未入住的房屋。至于入住的概念应作广义理解,因为房屋交付给业主后,业主对房屋已经享有基本的处分、使用权利,进驻装修后就会产生生活和装修垃圾,业主即开始实际享受关涉自身利益的物业服务,故此时不能再视为是空置房,故在物业领域空置的认定应以是否装修更为合理。

 

因此,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判决朱某夫妇应当支付上述期间的物业费。

 

当你遇到纠纷或法律问题时,肯定首先想到的是咨询律师,但你知道如何咨询律师,如何有效地咨询律师吗?

 

向律师咨询时,一定要客观、真实的叙说案情,不保留、不隐瞒与案件有关事实。有些当事人自以为很聪明,以为隐瞒或改变一些对案件有重要影响但对其不利的事实,就可以蒙骗律师,赢得官司,这样做其实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律师只有基于客观真实的事实做出的判断,才可能在较大程度上规避风险,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完整的叙说案情,时间、人物、地点、事件等案情的基本事实要一字不落的向律师说清楚,只有基于完整的信息,律师才能够统筹全局,得出精准的判断,为你制定适当的应对策略。

 

向律师完整的叙说案情的同时也要有的放矢,东一下西一下的,让律师都听的一头雾水,他还能给出你一个合理且有效的解答的吗?

律所简介: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主任:邹强律师,1992年全日制中国良好着名政*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兼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资格资质,复合型、*房地产律师,着名婚姻法律师、合同法律师。至今已有25年执业经验,多次接受《电脑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采访;担任多家大型公**律顾问,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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