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11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定条件 鑫霆 广州离婚纠纷代理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162
  • 价格:8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50.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天河抚养权纠纷律师,广州天河*抚养费纠纷律师,广州越秀*婚姻法律师

    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定条件 鑫霆 广州离婚纠纷代理律师详细内容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blob

    抚养权变更需要哪些法定条件?抚养费能否变动,变动方式有哪些?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减免抚养费的情形,一般有两种:(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自承担全部抚育费;(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和方式?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通过以上可知,只要满足上述任意一个条件,一方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律所简介: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主任:邹强律师,1992年全日制中国良好着名政*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兼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资格资质,复合型、*房地产律师,着名婚姻法律师、合同法律师。至今已有25年执业经验,多次接受《电脑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采访;担任多家大型公**律顾问,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

     


    http://gzxf01.cn.b2b168.com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