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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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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广州市白云区刑事辩护律师 鑫霆看守所刑事犯罪代理律师-广州走私罪辩护律师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62
  • 价格:20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市抢劫罪代理律师,广州故意杀人罪判多少年,广州妨害公务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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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广州白云区刑事辩护律师 自首需要哪些条件?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院审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如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在刑事案件中,*院是否起诉,不管对犯罪嫌疑人还是对被害人,都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院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找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提供辩护,检查院不起诉的,被害人同样可以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申诉,或直接向*起诉。一言蔽之,要是不服,就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罢。


    取保候审是**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六十九条**款规定了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5项义务,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违反或者遵守上述义务性规定,与是否认定自首没有必然联系,两者不存在矛盾。


    违反义务性规定而潜逃的,其法律后果是给予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予以罚款等处罚,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进行监视居住、予以逮捕,而不是将其视为加重刑事责任的理由,并以此排除认定行为人自动投案的可能;也不能仅以自动投案行为是履行取保候审期间所负的“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的法定义务为由,否认行为人是主动、自愿将自己置于**机关控制之下,等待法律制裁的自动投案性质,进而否定其行为仍然可以构成自首。


    正如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动投案,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也都曾存在很大争议。持异议者的理由也是认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及报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条**款明文规定的法律义务,因此不存在自首;逃逸是加重处罚情节,之后投案也不应认定自首。但*观点却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是肇事后所负有的法律义务,刑法规定的是自首的构成要件,是否负有法律义务并不影响自首的成立,两法规定的并非同一事项,两者并行不悖,也不存在矛盾,认定自首是对履行法律义务的支持和鼓励,不认定自首,有可能助长逃逸行为,产生不良社会效果。


    邹强律师团队以其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熟悉的办案技巧,对客户高度负责的精神,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秉承着为广大客户服务的信念,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温馨提示:刑事案件一般分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均可聘请律师,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己聘请,也可有家属代为聘请,三个阶段可分别聘请,也可一并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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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