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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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广州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代理律师 鑫霆律师费用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155
  • 价格:8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36.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商品房纠纷律师,广州宅基地纠纷律师,广州预售合同定金纠纷律师

    广州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代理律师 鑫霆律师费用详细内容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房地产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否要承担责任?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

     

    《广告法》*三十七条规定:(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案例咨询:一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共缴纳8800元中介费以及1700费用用于高评高贷,签订合同在923新政之前,一直到11月份,中介工作人员才通知该女士已失去购房资格。这个中介费,中介应不应该退还?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买卖交易没有完成,中介不应该收取中介费。但以下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合同上写明签订合同后代表服务完成,那么则要支付中介费,所以大家签合同时要看清楚内容。

     

    案例咨询2:市民通过中介卖房,房东与买家签订合同之后,买家要求先装修,房东答应业主要求并将钥匙给到买家。仅仅几天之后,产权并未过户,房子的外墙上便被写上房子出售,联系方式为中介及买家的电话。那么,房东应该怎样维权?

     

    中介是否与房东一起赚取差价,需要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中介也赚取了差价,便可对中介进行处罚。而买方买房之后,产权并未过户便转手卖掉,那么原卖方可起诉买方至*,请求解除合同。

     

    广州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 定金纠纷、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纠纷、因逾期交房、逾期过户、房屋面积缩水、房屋质量问题而追究其违约责任纠纷、一房多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离婚继承房产分割纠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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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