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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息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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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广州白云区承租合同纠纷律师 鑫霆 房屋租赁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219
  • 价格:8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10.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房屋租赁纠纷律师,广州承租合同律师,广州白云区合同律师

    广州白云区承租合同纠纷律师 鑫霆 房屋租赁律师详细内容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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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2013819日,张某与某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张某租赁中介公司所有的一套房屋中的一间,租金标准每月1500元,租期一年。合同签订当日,张某支付租金及押金后,入住该房屋。合同履行期间,中介公司又将该套房屋的其他房间打隔断后出租多人。*二年4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租赁房屋所在小区张贴告知书,对打隔断群租、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违法出租房屋行为进行整顿治理,要求上述房屋的承租人尽快搬离。519日,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清理群租房,张某主动搬离了租赁房屋,距1年租赁期满还差2个月。后张某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请求确认双方租赁合同无效;2、中介公司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及押金。

     

    *审理后认为,张某与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自觉依约履行各自义务。因中介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房屋群租,违反了房屋出租的相关管理规定,在相关部门清理群租房过程中,张某于2014519日搬离房屋,*确认双方的合同于2014519日解除,并判决返还已支付的剩余租金及押金。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执业经验丰富。邹强律师团队25年执业经验,专业代理房产买卖合同、承包合同、运输合同、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纠纷案件,多年来累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办案技巧。25年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持续性合同,一般约定了几个月到几年的租赁期。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出现市场租金行情变化、承租人居住或经营需求变化等情况,导致出租方或承租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要求,从而引发纠纷。我院20142016年上半年审结的742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因一方当事人提前解约引发的纠纷297件,占比40%

     

    对此,*采取的处理原则是,出租人因租金上涨等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属不诚信行为,不予支持,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一般予以支持。承租人单方搬离房屋的,不具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出租人也愿意解除合同,*可判决解除合同,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坚持不解除,*不宜强制承租人必须使用房屋,可以直接判决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就提前解约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广州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 定金纠纷、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纠纷、因逾期交房、逾期过户、房屋面积缩水、房屋质量问题而追究其违约责任纠纷、一房多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离婚继承房产分割纠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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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