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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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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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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租赁纠纷 租赁押金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185
  • 价格:8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30.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专业租赁纠纷律师,广州租赁押金纠纷律师,广州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广州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租赁纠纷 租赁押金律师详细内容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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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违约解除合同,承租方主张可得利益损失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案情简介:

     

    2009106日,马云与杨金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马云租赁杨金如所有的商业用房一处。双方对租赁期限、租金计算及付款方式进行了约定,合同期内马云可对房屋进行转租。合同签订后,马云一直将租赁房屋转租他人使用,马云向杨金如交纳租金。

     

    在双方合同履行期间,杨金如于20127月给马云发出了终止合同告知书,告知马云终止合同,并告知马云限期搬出。2012912日,杨金如与秦得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又将涉案房屋出租给秦得强用于百草芳香国际瘦身店使用。马云遂诉至*,要求杨金如返还租金,并赔偿可得利益损失,一审*支持了其可得利益损失请求,杨金如提起上诉。

     

    *认为:杨金如违约提前收回房屋,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双方的租赁合同,马云承租后可进行转租,合同履行中马云亦实际进行了转租,因杨金如违约收回了房屋,导致马云无法获取转租收益。根据《合同法》**百零七条、**百一十三条**款之规定,马云要求赔偿该可得利益损失,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杨金如在与马云签订合同时应当能够预见到其单方终止合同会给马云造成可得利益损失。杨金如在收回房屋后随即又出租给秦得强,其年度租金价格及递增比例均**过之前与马云的合同约定,杨金如违约收回房屋以赚取更高收益的目的是明显的,其与秦得强合同租金**出与马云租赁合同的差价部分,系其违约所得,应作为马云的损失向马云赔偿。原审*参照杨金如与秦得强所签租赁合同和本案双方租赁合同的租金差价计算马云的可得利益损失,并无不当。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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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