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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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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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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合同违约责任纠纷代理律师 鑫霆 二手房合同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133
  • 价格:8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2.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二手房纠纷律师,广州合同违约纠纷律师,广州房产合同律师

    广州合同违约责任纠纷代理律师 鑫霆 二手房合同律师详细内容

    房产买卖合同中,根本性违约情况有哪些?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合同法》*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该条是法定解除的立法规定。该规定表明,法定解除权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

     

    其特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条件,当此种条件成就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换言之,法定解除是一方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的结果,在法定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直接行使解除权,不必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该条件就是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足以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才能解除合同。

     

    所谓“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追求的目标和基本利益不能实现。如果是合同内容某些条款欠缺或者合同履行中一方当事人存在轻微违约行为,但未给对方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对这样的合同不分情况均作为解除的对象,将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促进社会财富的增加。

     

    例如,一方当事人虽违约,但违约方愿意并且能够继续履行。特别是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主要部分,另一方当事人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应通过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等补救措施使合同继续履行。而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不能判令双方消灭合同关系。《合同法》以一方当事人根本性违约,足以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限定作为限定另一方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条件,符合市场发展的需要,对于维护合同解除制度的严肃性、鼓励交易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与利益以及促进社会经济繁荣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中,房产公司在合同中的主要义务是如约向物价局履行交付办公大楼。同时,房产公司在履行主义务的同时,还应向物价局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如该办公大楼《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使用权证》,对此附随义务的违反同样会导致物价局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由于违约责任从性质上是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所以合同义务也是合同责任的前提与基础。这就是说,如果房产公司没有依约履行建设并交付办公大楼的合同主要义务,物价局依据合同约定有权请求房产公司履行交付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也只有在房产公司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其应承担的合同违约责任。若双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变过户已无法律上的障碍时,房产公司不构成根本性违约,不能强行判决双方消灭合同关系,而应通过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实际履行、赔偿损失等补救措施使合同继续履行。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房产案件代理范围:

     

    全程代理购买商品房:①查询预购房屋权属状况;②参与订立定金协议(存量房屋买卖居间协议);③参与订立存量房屋买卖合同;④审查合同及相关资料⑤支付购房款风险防控;⑥陪同参与银行面签;⑦:陪同参与网签⑧代理缴纳税款⑨代为履行过户手续⑩参与物业交接⑩在交易全过程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等

     

    2、全程代理出售商品房:①参与订立定金协议(存量房屋买卖居间协议);②参与订立存量房屋买卖合同;③审查合同及相关资料④收取购房款风险防控;⑤陪同参与银行面签;⑥:陪同参与网签⑦代为履行过户手续;⑧参与物业交接;⑨在交易全过程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等

     

    3、纠纷解决:①解决商品房、二手房纠纷;②发送律师函;③代理起诉、出庭应诉等。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广州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 定金纠纷、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纠纷、因逾期交房、逾期过户、房屋面积缩水、房屋质量问题而追究其违约责任纠纷、一房多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离婚继承房产分割纠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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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