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11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一人,没有变更产权怎么办 鑫霆离婚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236
  • 价格:8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80.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鑫霆离婚律师,广州离婚协议纠纷律师,白云婚姻法纠纷律师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一人,没有变更产权怎么办 鑫霆离婚律师详细内容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blob

     微信公众号搜索:邹强团队  

     

    由于购房压力比较大,很多年轻人都靠父母资助买房,有的是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有的则是资助首付。

     

    小王是家中*子,2008年与小刘登记结婚,两年后小王父母拿出100万元终生积蓄作为首付款为小两口按揭买了一套两居室商品房。购房合同由小王签署,房贷以小王的住房公积金办理,一直由小王支付按揭贷款。

     

    好景不长,因感情不和导致二人离婚,小刘认为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王当然不同意,强调这房子是父母对自己的个人赠与,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但是官司打到*,*较终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官分析:小王的父母对所购房屋仅支付了首付款,属于部分出资,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小王的住房公积金在二人婚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实际上一直用共同财产在偿还按揭贷款,但具体分割时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考量小王父母的出资情况对其适当多分。

     

    《婚姻法**解释三》*7条规定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房屋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这一条款应当做限制解释,这里所称的出资应当仅指全额出资。

     

    很多人都是婚前买了房子,婚后才取得了房产证,这种情况,这个房子的性质如何认定?

     

    马先生在与陈女士结婚前,个人出资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房子是期房,婚后才交房入住并办理产权证。陈女士用自己婚后的积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家具家电。后来,双方因婆媳矛盾走向离婚并对房屋分割产生争议。*较终判决房屋归马先生所有,由马先生补偿小陈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中属于陈女士的部分。

     

    法官解释:虽然该房屋实际交付和办理产权登记发生在结婚后,这只是售房方单方履行义务。小马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只是在婚后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变成了房屋产权而已,该房屋仍应当为小马的个人财产。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强律师】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诉讼离婚案件,涉外离婚案件,调解离婚案件,代拟夫妻离婚协议,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股份制公司分割等   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律师邹律师,执业25年,经验丰富,赢得众多当事人优秀口碑。

            

    特别提醒:

          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财产分割纠纷较其复杂,如有差池将会致使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并且为了预防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尽早委托专业律师全权为你解决相关纠纷;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http://gzxf01.cn.b2b168.com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