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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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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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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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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广州越秀*民事纠纷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229
  • 价格:8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80.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越秀民事纠纷律师,广州白云离婚债务代理律师,广州天河合同房产纠纷律师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广州越秀*民事纠纷律师详细内容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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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公众号搜索:邹强团队

     

    微信聊天记录怎样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媒工具,它整合了日常聊天、文件传输、货币交易等功能。由于使用方便,微信已成为社会各界群体的*软件。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由于使用的普及性,目前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那么,一旦涉及纠纷,这些微信聊天记录能成为诉讼证据吗?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同时民事诉讼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

     

    1、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

     

    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微信聊天记录应当在当事人进行的民事活动中形成,其内容可以被对方知晓,且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复制再现。

     

    2、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本身要和案件事实相关。

     

    3、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种新兴证据,其作为证据收集应当不同于普通证据的收集。不论是当事人提供,还是人民*主动收集,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此外,我国法律对证据种类实行有限列举的方式,因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本所绝不会出现互相推诿之事。这是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无法做到的,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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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