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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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广州海珠*二手房合同纠纷律师 鑫霆 居间合同纠纷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125
  • 价格:8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40.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广州越秀区租赁合同律师,广州房屋租赁押金纠纷律师,广州海珠*房地产律师

    广州海珠*二手房合同纠纷律师 鑫霆 居间合同纠纷律师详细内容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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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有那些特点?


    以居间方诉求房屋买卖双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及违约金为主。从纠纷事实来看,主要有:买卖双方因未达成房屋买卖协议而拒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因买卖双方绕过居间方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索要居间服务费、买卖双方因居间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服务内容未能达成而拒付居间服务费等几种情况。

    居间服务目的无法实现的原因,主要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代理人并未得到房屋实际产权人的授权、买受人属于限购范围、因无法办理购房贷款导致交易流程无法继续进行等。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执业经验丰富。邹强律师团队25年执业经验,专业代理房产买卖合同、承包合同、运输合同、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纠纷案件,多年来累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办案技巧。25年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


    居间方在促成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时应严格审核实际签订人是否有权处分或者取得有效的代理权;在订立居间合同时,合同条款及内容应细致明确,以免存在歧义与争议;居间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支付对价。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1)作为专业居间服务机构,未尽专业的审查、注意或提示义务(例如:未对所谓的出卖人的代理人是否取得授权进行审查;未调查房屋权属状况;未审查出房屋为安置房;未审查出房屋存在租约;将本应扣留用作担保的房产证返还出卖人而使出卖人另行出售;未事先告知交易流程以及影响交易的重大事项;未带领买受人进入室内看房等)。(2)买卖双方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3)**出台文件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按揭。(4)居间未成,主张买卖双方私下交易,但无证据。(5)约定的支付佣金的条件不成就。

    向出卖人赔偿定金损失或其他损失:(1)居间人未向买受人收取定金,因买受人违约导致出卖人遭受定金损失的,居间人承担。(2)作为专业居间服务机构,未尽专业的审查、注意或提示义务。

    符合约定条件时拒不向出卖人交付物业交割保证金(虽未签署物业交割文件,但买受人已经装修入住视为交割条件满足)。

    如果您有任何意向或咨询委托,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所绝不会出现互相推诿之事。这是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无法做到的,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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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