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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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农林街道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
  • 姓名: 邹强律师团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广州专业房屋占有纠纷代理律师 鑫霆 白云*合同纠纷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20
  • 阅读量:144
  • 价格:10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40.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街道  
  • 关键词:白云*合同纠纷代理律师,广州越秀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广州天河*合同纠纷应诉律师

    广州专业房屋占有纠纷代理律师 鑫霆 白云*合同纠纷律师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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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 定金纠纷、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纠纷、因逾期交房、逾期过户、房屋面积缩水、房屋质量问题而追究其违约责任纠纷、一房多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离婚继承房产分割纠纷等等。

     

    案情简介:2014年,韩某以自己名下房产4年前被父亲擅自售予崔某为由,诉请判令崔某返还。

     

    *认为:

     

    根据*查明事实,韩某、韩某父、孙某三人于2010年在当地派出所辖区共同居住,办理过暂住证明,并曾在当地合意买卖房屋。韩某父银行账户期间多次支取大额款项。韩某期间在账户存入大额款项。韩某外出工作前,与父母一直在涉案房屋共同居住生活。韩某外出工作后,与父母联系密切,交流正常。韩某在审理期间坚持称期间“一直在外地工作,父子关系不好,长时间不联系”主张与查明客观事实相矛盾,且并未作出合理解释。出卖房屋系日常生活中重大处分事项,根据日常生活经验,韩某父决定处分涉案房屋以及决定房屋出卖方式与价格等,与家庭成员必定经过一个协商过程,韩某作为家里未婚成年人、共同生活一方,对于父亲出卖自己名下房屋意图和行为应当知悉。

     

    根据查明事实,韩某父在出售涉案房屋前曾贴过出售广告,韩某父家因韩某参加工作而宴请宾客,宴客时韩某在家,当时出售广告已张贴出来。结合韩某曾委托韩某父申请、代取房屋所有权证行为看,韩某在本案审理期间坚持的父亲“背着自己将涉案房屋出售,本人并不知情”的主张显然不符常理,且无相关证据证明。韩某对在自己账户卖房收款同日出现的同等数额重大收支情况,韩某、韩某父庭审中仅辩解两笔款项没有关系,并未作出合理解释。

     

    崔某购买涉案房屋时主观是善意的,支付了合理对价,至韩某提起诉讼时已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达4年之久。根据证据优势原则和日常经验,可认定韩某当时对韩某父与崔某买卖涉案房屋情况是知情和认可的,并以自己行为对房屋买卖作出了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权代理的法律要件,韩某父对涉案房屋是有权代理韩某进行处分的,韩某应对代理人韩某父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判决驳回韩某诉请。

     

    要点:房屋买卖是否无权代理还是有权代理,应根据证据优势原则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正确认定当事人之间买卖涉案房屋行为的知情和认可情况,确认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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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新裕大厦25楼25A室,联系人是邹强律师团队。 主要经营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为广州越秀区/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等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离婚律师,广州白云房产诉讼代理,广州越秀区离婚纠纷律师,广州看守所刑事律师,广州海珠区离婚诉讼代理,广州天河*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