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离婚案件代理律师 24年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经验 抚养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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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诉讼离婚被告方不理睬怎么办?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8 2218 8271;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一旦对方接到了*传票,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开始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几乎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 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 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强律师】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诉讼离婚案件,涉外离婚案件,调解离婚案件,代拟夫妻离婚协议,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律师邹律师,执业23年,经验丰富,赢得众多当事人优秀口碑。

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较终“不睬”*传票的**。为什么呢? 

虽然现在*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仍会派员送达。 即使当事人拒签,*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只是手续麻烦了一些而已。 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 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的。 

可以委托本所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型婚姻律师:专业积累,能为您设计多种离婚方案、较优的财产处理措施,获得较多财产利益和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专业的婚姻调查团队:对一方出轨、重婚、转移隐匿财产及伪造债务等为您收集证据,挽回损失,同时在离婚诉讼主张对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13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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