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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的丈夫因轻信朋友谎言,被骗了100多万块钱。这100多万里,很多是借周围亲戚朋友的钱。后来这个骗子朋友被抓入狱,诈骗钱款无法追回。魏某丈夫面临亲戚朋友的催债,无力还钱遂选择“失踪”。于是债主们找到了魏某,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她偿还丈夫的借款。
那么这笔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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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绝不会出现互相推诿之事。这是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无法做到的,欢迎来咨询
庭审中魏某辩称:
丈夫所借债务并未正式签订书面合同,且自己对这些借款毫不知情,此外她向*提交了自己的收入明细,证明自己工作稳定且工资不低,没必要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即使丈夫借钱的事实存在,也应是他的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经审理后认为:
出借人虽未与魏某丈夫签订书面借贷合同,但根据他们提供的转账凭证,可认定双方存在借贷事实。但本案所涉及款项,均通过魏某丈夫的账户转账,并未由魏某经手,也无其他证据证明魏某知道该笔借款。由此推断,该笔借款不属于魏某夫妻共同举债的合意。此外从魏某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可知,她没有必要因个人或家庭生活进行大笔举债,也未从该笔借款中获得利益。即概括来说,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把握两个大前提,即“有无举债合意”和“是否共享利益”。因此较终*判定,被告魏某的丈夫所负债务,应属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魏某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邹律师(**律师团队 良好状王) (总部 高级合伙人 硕士 经济师 税务师 会计师) ,1992年全日制中国良好着名政*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兼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资格资质,复合型、*型律师,着名婚姻家庭继承律师,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理众多各式各类婚姻家庭继承案件。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特擅长大案要案风险代理、胜诉取酬!近25年执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