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竞业限制赔偿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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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律师邹强


案例咨询:   准备在民营书画机构离职,做的代课老师,合同里要求离职两年内不能从事相关行业,这符合法律规定吗?合同满一年,*二年合同每月工资多三百,但到现在还没有续签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没有五险,节假日也不符合国家的假期天数,我该如何离职,做什么准备?

 

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但是竞业限制的对象是具有限制的,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时间也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2年内。

 

权利救济:1.首先用人单位约定竞业限制规则的主要目的是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若劳动者并不具有上述竞业限制对象的条件,劳动者并不会涉及到任何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情况下,该竞业限制条款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2.若劳动者身份符合竞业限制的对象要求,则需要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约定经济补偿金。若有约定则依据约定,在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且经济补偿应按月进行支付。用人单位**过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是专业劳动纠纷律师是劳动纠纷专业型法律服务团队,该团队专业从事劳动纠纷和工伤赔偿法律事务的处理,团队百分之八十的案例都是与劳动纠纷和工伤有关的案件,具有较强的劳动纠纷诉讼代理实战操作经验,团队在劳动经济补偿、赔偿、二倍工资、加班费、以及劳动工伤赔偿等方面,具有自已*特的办案风格和理念,能够*及时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

 

若未约定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若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工合同履行地较低工资标准的,按照较低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的期限,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则可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提**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不足一年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则按半个月工资计算。但经济补偿金在金额上具有一定的限制,若劳动者的月工资**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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