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离婚房产纠纷代理律师 天河离婚律师事务所
  • 广州海珠区离婚房产纠纷代理律师 天河离婚律师事务所

产品描述

离婚案件代理服务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8 2218 8271;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离婚律师团队,本所高级【**律师】【邹强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等案件。


(1)婚前财产协议起草、见证
(2)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起草、见证(3)婚内财产约定起草、见证(4)协议离婚案件代理 
(5)诉讼离婚案件代理(6)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代理 
(7)子女抚养权纠纷代理(8)涉外离婚案件代理 
(9)遗嘱起草、见证(10)重婚案件刑事代理 。 

可以委托本所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型婚姻律师:专业积累,能为您设计多种离婚方案、较优的财产处理措施,获得较多财产利益和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专业的婚姻调查团队:对一方出轨、重婚、转移隐匿财产及伪造债务等为您收集证据,挽回损失,同时在离婚诉讼主张对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男方赵某婚前承租了一套公产房,后与女方李某结婚,双方共同生活了五年,期间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也并没有购买这个房产的产权,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同意离婚,但提出要求获得此房产的承租权,后*经过审理判决此房产归女方承租,给男方适当补偿。这一房产是婚前获得的,为什么这个房产在离婚时进行了分割,这要详细分析。

首先,这房产的性质不同,私产房,产权属于公民个人所有,而本案中房产是公产房产权属于国家所有,赵某获得的只是这一房产的承租权、居住权。其次,这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本案适用的是高*的一个**解释,这一**解释规定,“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

也就是说这样的情况下的承租权双方可以分割,“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离婚案件中对于房产的分割,要详细分割,看似相同的房产,仅是细微的变化,案件的结果就大相径庭,如果有了这方面的争议必须仔细小心,否则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如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事先咨询律师是非常必要的。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强律师】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诉讼离婚案件,涉外离婚案件,调解离婚案件,代拟夫妻离婚协议,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律师邹律师,执业24年,经验丰富,赢得众多当事人优秀口碑。


http://gzxf01.cn.b2b168.com
产品推荐

Development, design, production and sales in one of th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您是第176361位访客
版权所有 ©2024 八方资源网 粤ICP备10089450号-8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保留所有权利.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保留所有权利.

技术支持: 八方资源网 八方供应信息 投诉举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