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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找离婚代理律师要多少钱? 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如果您有任何意向或咨询委托,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8 2218 8271;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在现实的案例中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的多,有许多财产或处于模糊状态,如没有工商登记,但是又有实际经营活动。或处于隐藏状态,如银行存款,异地公司经营,异地房产,协议合伙经营等。或者虚构债务,伪造抵押等。这些复杂的情况一定要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利用各种手段一一查清后,才能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律及**解释,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如银行存款,房产,汽车等; 2、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如商标,**,着作权等; 3、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如公司股权,分红,租金等; 4、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如第三方欠款等; 5、一方或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或者法律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如股票,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但是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自然孳息除外;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商业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9、夫或妻一方为军人的,发放到其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10、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离婚律师团队,本所高级【**律师】【邹强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