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离婚房产分割律师-广州越秀区专业婚姻律师事务所鑫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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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8 2218 8271;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借款纠纷中,只有微信或者QQ聊天,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案情简介:王先生与马小姐交往近两年,两人是生活中的好友,王先生对马小姐展开追求。201410月,双方微信聊天时,马小姐向王先生要急用款2万元。王先生向马小姐支付了现金,没有写借条。也没有说明是借款还是赠与。20153月,马小姐明确拒绝了王先生的追求。王先生求爱不成,起诉要求马小姐归还借款2万元。王先生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案情疑问:王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律师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甚至微博私信等电子证据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5年,1992年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法学硕士。系*婚姻法、民事诉讼、公**、合同法、经济法律师,为广州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案件、房地产纠纷、合同法等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特、思维敏捷获得广大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一般来说,对于证据的认证主要是从关联性、客观性、合法性三方面进行。电子证据也不例外。但是对于微信和QQ聊天记录这一特殊的虚拟聊天记录方式来说,除了以上要证明,还要关键认定以下几个问题:

  

**,对方的主体资格问题。也就是说,微信和QQ的使用人是否为现实中真实的聊天人,微信聊天内容是否为被告所发,这就决定了当事人是否具有参加案件审理的诉讼主体资格。

  

*二,聊天记录是否是原始的,完整的未经删除篡改的。根据有关电子证据使用的规定,如果只有单一的QQ和微信聊天记录,除对方完全确认外,当事人必须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以便相互印证,从而帮助法官认定事实。只要形成了具有说明里的证据链,就完全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如果不能形成证据链,是孤立的证据,则可能不被认可。

  

*三,关于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根据相关实践,以微信和QQ聊天记录作为相关证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公证机关公证,通过公证处的保全专业计算机上完成聊天记录保全。这样形成的证据、具备较强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同时也能防止对方当事人删除记录。当事人只要提供其他可以辅佐证明的证据,即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一般认为,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电子证据或电子证据管理机关提供的证据,如腾讯公司提供的QQ聊天记录,可以单独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8 2218 8271;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基本案情:男方简敏因外遇向*起诉离婚,女方张英成了被告。男方除了诉请离婚外,还要求争得小孩抚养权,除此外,还要求女方承担男方外欠债务的一半,计6万元。

女方张英找到本律师,倾诉无尽苦楚:男方比她大14岁,是二婚,而她是初婚;男方有外遇带小孩去*三者家过夜,还曾出手打小孩;女方因为男方外遇之事心情郁闷很久导致患上糖尿病、高血糖;女方离婚后没有住处,没有工作……男方有一套婚前房产,但婚后两人一直还贷,女方要求分割。两人曾讨论离婚,但男方仅同意补偿女方三万元,让女方走。女方不同意,男方便各种威胁恐吓,换锁赶人。女方表示一定要离婚,并要回自己应得的部分。


女方答辩:基于女方的可怜遭遇,针对男方的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的部分,本律师建议可以分割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针对该房产,为女方主张如下: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锦绣花园某房,虽为男方婚前购买,但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按揭还款,两人自2010427日登记结婚,每月按借款约为3161元,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款金额为3161×(5×12+2=195982元。男方购房时价格为445000元,现房子市场价值约为100万元,女方要求分得百分之七十,则为195982×100÷44.5×70%,则为308286.29元。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离婚律师团队,本所高级【**律师】【邹强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等案件。



  *经审理后认为:男方婚前以4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锦绣花园某房,双方同意房屋现价值为95万元,房屋增值部分为50万元。其中,男方支付了首期14万元,婚前男方个人供款40926元,婚后(201057日至201567日期间)双方共同支付的贷款总额是199230元,截止到20156月现尚欠贷款143577元。女方主张分割该房屋的共同还款部分,其中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为199230元,应由男方补偿给女方99615元,以及共同还款部分对应的增值部分,增值部分为190202元,应由男方补偿给女方95101元。总共应有男方补偿给女方的金额为194716元(99615+95101元),双方对此均无意见。

对于增值部分190202元,具体增值部分计算公式为:双方婚后共同支付款项总额(199230元)×房屋增值(50万元)÷全部购房款(首期款14万元+婚前个人供款40926+已偿还银行贷款199230+尚欠银行贷款143577=523733)。


因为张英主张男方存在过错与他人有婚外前等未能提供证据,所以*没有按三七分,而是按一般的五五分来分割房产价值。故较终张英能拿到的房屋补偿款是194716元。

但在银行存款余额的补偿及经济补偿方面,*判决对张英进行了照顾和必要的补偿。*较终判决: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锦绣花园某房属于男方简敏所有,尚未归还的购房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并由男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共计194716.31元给女方张英。


值得借鉴的是,关于婚前房产婚后还款的增值部分,计算公式为:双方婚后共同支付款项总额×房屋增值÷全部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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