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中介合同律师 装修合同纠纷代理律师 鑫霆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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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在广州打婚介服务合同纠纷官司能赢吗?中介服务合同起诉要哪些证据?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案例:吴女士看到某婚恋网站诱人的广告词:“一千多**找到另一半,一亿多优质会员就在你眼前”。吴女士与婚介公司签订婚介服务合同,吴女士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十万元,合同约定服务期限10个月,婚介公司为吴女士推荐6个人选,吴女士要求男方有车、有房、月薪人民币2万元。  婚介公司为吴女士推荐董先生见面,交往了2个多月,吴女士发现董先生没有诚心建立恋爱关系的意愿,但也没有拒绝交往的言辞,吴女士按照董先生身份证复印件的地址找到董先生家,有一女子开门,女子不愿说与董先生是什么身份关系,几天后吴女士再次登门,看到董先生与一女子进家门,吴女士敲门对方不开门,于是吴女士报警,*赶到董先生也不开门,*告知吴女士董先生已结婚。  婚介公司应当对董先生的信息进行核查,把已婚男子作为婚介对象,婚介公司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瑕疵,吴女士要求返还服务费人民币10万元,人民*支持了吴女士的诉讼。

 

案例2200169日,原告昌源开发公司与*三人祥和经纪公司签署了《商品房委托代理协议》,商定原告将其开发树立的住宅楼委托*三人少见全权代理销售,期限自签署合同之日起至售完为止。200318日,*三人在代理销售期限内与原告吴某签署了《商品房购销协议》,将住宅楼4-2-201室及4号地下室以元的价钱出卖于原告,原告依约交付*三人购房款元。

 

后原告昌源开发公司与祥和经纪公司因代理销售款回笼及费用结算效果发作纠纷,在住宅楼通知上房时,原告以《商品房购销协议》上无其印章为由对该协议不予认可,拒绝将房屋交付原告。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百零二条规则:"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三人订立的合同,*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三人"。*以为:原告昌源开发公司与*三人祥和经纪公司签署的《商品房委托代理协议》合法有效,*三人在与原告吴某签署《商品房购销协议》时,原告对原告与*三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是明知的,且仍在*三人的代理销售期限内,故该协议对原、原告均有约束力,原告应交付该商品房。本案正是基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代理行为的规则停止的判决。

 

邹律师(**律师团队 良好状王) (总部 高级合伙人 硕士 经济师 税务师 会计师) 1992年全日制中国良好着名政*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兼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资格资质,复合型、*型律师,着名婚姻家庭继承律师,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理众多各式各类婚姻家庭继承案件。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特擅长大案要案风险代理、胜诉取酬!近25年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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