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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中婚前买的房产如何处理?在广州诉讼离婚要多长时间?
1、 女方父母陪嫁的车辆应定性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宜分割——李女士与纪先生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女方父母陪嫁的车辆应定性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非婚后共同共有或赠与物。为了更好的照顾女方,才将车辆登记在男方名下,并非有赠与的意思表示,离婚时男方要求分割该车辆的,*不予支持。
2、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可以通过协商方式予以分割——解某1与刘某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应准予离婚。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机动车,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予以分割,分割意见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应予以确认。 审理*: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
3、夫妻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可以分割其所卖价款——胡某与宋某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双方均同意离婚,人民*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和车辆的所有权,双方可对房屋和车辆实际出售所得价款进行等额分割。
夫妻婚后购买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购买,车辆注册登记在他人名下(包括登记在双方父母或子女或其他亲戚朋友名下),离婚时能否分割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很多,如夫妻与父母共同出资或单纯由夫妻出资但车辆登记在父母名下,还有将夫妻共同购买的营运车辆**在公司名下,还有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且车辆也已经交付但尚未进行过户登记手续等。上述情况下的车辆无可
否认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因为上述车辆均登记在他人名下,存在他人对该车辆拥有所有权的可能,*必须**他人参与诉讼进行答辩的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该车辆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会不予处理,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在离婚诉讼中,认定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如果*要对夫妻共同共有的机动车分割析产,那么,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车辆价格的问题。因为机动车属于消耗商品,价值是在逐渐降低的,因此,对车辆价格的判断要结合车辆的购买价格、使用年限和行驶的公里数等多种因素综合进行判断。
机动车具有不可分性,在离婚诉讼中不可能将机动车进行拆解分割,因此一方得车一方得折价款就成为机动车分割较常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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