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专业离婚律师事务所 鑫霆 婚姻损害赔偿律师
  • 广州越秀专业离婚律师事务所 鑫霆 婚姻损害赔偿律师
  • 广州越秀专业离婚律师事务所 鑫霆 婚姻损害赔偿律师
  • 广州越秀专业离婚律师事务所 鑫霆 婚姻损害赔偿律师

产品描述

赵某诉项某、何某借贷纠纷案件。何某诉项某离婚案件正在审理中,赵某同时向*起诉称项某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了自己20万元用于装修房屋,现起诉要求项某归还借款。

 

案情里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本案中,赵某诉称项某借其20万元用于房屋装修,该笔借款如果是项某单方向赵某借款,何某完全不知情,离婚时项某能不能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呢?根据《*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装修房屋是给夫妻共同居住的场所提供宜居的环境或者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管理,显然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故项某如果为了装修房屋向赵某借款(假设该情形为真,在本案实际上没有装修房屋借款行为),即使何某不知道该笔借款的发生,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微信公众号搜索:邹强团队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25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与*三人串通,以虚假的借条、借款协议等向*起诉,获得胜诉判决以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该行为不仅损害了**机关的*,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同时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赵某诉项某、何某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赵某与被告项某均认同借款关系的存在,被告何某则否认借款的真实性。因项某与何某正在离婚存在利益冲突,只有赵某与项某对系争借款的认可,故*在审理的过程中结合其他在卷证据及赵某、项某违背常理的行为对诉争借款进行认定,较终认定赵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原告赵某败诉。

 

故符合前述形式的债务,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并不当然负有偿还义务。此外,从证据角度而言如果虚构债务的一方证据不足或者另一方能够举证证明是虚假诉讼,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律所简介: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主任:邹强律师,1992年全日制中国良好着名政*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兼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资格资质,复合型、*房地产律师,着名婚姻法律师、合同法律师。至今已有25年执业经验,多次接受《电脑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采访;担任多家大型公**律顾问,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

 

 

 

 


http://gzxf01.cn.b2b168.com
产品推荐

Development, design, production and sales in one of th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您是第208819位访客
版权所有 ©2024 八方资源网 粤ICP备10089450号-8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保留所有权利.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保留所有权利.

技术支持: 八方资源网 八方供应信息 投诉举报 网站地图